用友網絡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18年-2020年)
發布于:2018-03-26 09:22:31 點擊:次
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18 年-2020
年)
為增強利潤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積極回報股東,充分維護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資產收益等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國證監會《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發[2012]37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制定公司《未來三年股東回報規劃(2018
年-2020年)》(以下簡稱“本規劃”)。第一條
公司制定本規劃考慮的因素
公司著眼于快速和可持續發展,在綜合分析公司經營發展實際、股東意愿、發展目標、社會資金成本和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建立對投資者持續、穩定的回報規劃與機制,以保證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第二條
本規劃的制定原則
本規劃的制定應在符合《公司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和聽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和獨立董事的意見,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回報,并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第三條
未來三年(2018-2020
年)的具體股東回報規劃
1、公司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許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具備現
金分紅條件時,公司優先采取現金方式分配利潤。公司原則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實施年度利潤分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也可以實施中期利潤分配。
2、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在當年盈利的條件下,公司未分配利潤期末
余額為正且公司現金流可以滿足公司正常經營和可持續發展的情況下,公司應采用現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百
分之十,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于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百分之三十。
3、在保證足額現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的盈利情況和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4、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一)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二)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三)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5、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后,由公司董事會在綜合分析公司經營發展實
際、股東意愿、發展目標、社會資金成本、外部融資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提出該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定。公司積極接受股東和獨立董事對公司分紅的建議和監督。
6、存在股東違規占用公司資金情況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所占用的資金。
第四條
調整或變更既定三年回報規劃的決策程序
因外部經營環境或公司自身經營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確有必要對公司已經確
定的三年回報規劃進行調整或變更的,新的股東回報規劃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
有關三年回報規劃調整或變更的議案由董事會擬定,經獨立董事對此發表獨
立意見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以上通過。
第五條 本規劃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第六條
本規劃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用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