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于:2020-09-28 16:18:46 點擊:次
現在,稅務登記已被多證合一所取代,已經沒有稅務登記的這一說法,但多證合一,實際在履行稅務登記的職能。所以為了表述的方便起見,我們仍稱之為稅務登記。下面一起跟好會計軟件的小編一起看一下吧!
稅務登記與納稅人的關系?
一直以來,不少的納稅人包括稅務人員,在這兩者的認識上存在著一些誤區。
在傳統觀念里,辦了稅務登記的才是納稅人,沒有辦理登記的就不是納稅人,將納稅人=稅務登記。
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誤區,是因為很多人把稅務登記與納稅人混為一談。
中國有18個稅種,每每個稅種都有對應著相應的法律。比如企業所得稅對應《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對應《增值稅暫行條例》。認真研究每個稅種納稅義務人,不難發現,沒有一個稅種的納稅義務人是以辦理稅務登記為條件的。
就拿第一大稅種增值稅來說,《增值稅暫行條例》對納稅義務人的表述是這樣的。“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換句話說,單位和個人,只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無論辦還是不辦稅務登記,都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事實上,稅務登記只是稅務機關為了方便對納稅人進行征收和管理而采取的一種方法。正如《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一條所述,稅務登記是為了“加強稅源監控”。
所以說,稅務登記與納稅人沒有必然的聯系。因此,只要發生了納稅義務,不論你辦稅務登記,還是不辦稅務登記,你都是納稅義務人;如果沒有發生納稅義務,即使你辦了稅務登記,你也不是納稅義務人。不能將兩者混為一談。
看完上面的解釋,是不是對稅務登記與納稅人這兩個解釋是不是清晰了許多。想要了解更多的內容,可以關注廣州用友財務軟件官網,了解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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