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購買一家商鋪返租出去所得的收益還需要繳納個人所得是嗎?這是小編的一個朋友所問的問題,是否是需要繳納呢?下面跟著小編來看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應以財產租賃應納稅所得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商鋪售后返租有償業務,是指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商鋪銷售合同時,同時與購房者簽訂一份財產租賃合同,約定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3年或5年),將商鋪交由開發商統一招租,開發商則依據商鋪購價,支付逐年遞增比率的租金給購房者。
根據以上的法律法規可知,個人出租房屋都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