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記賬小編有為大家分享過納稅信用等級的內容,納稅信用可以直接體現出一家企業對稅收義務的履行情況,因此納稅信用等級對企業來說有很大的重要性,《》每年的四月份會公布上一年度的企業納稅信用等級,如果企業納稅人對納稅信用等級有所異議的話,是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復評的,具體操作如下:
在納稅信用管理政策中有明確提到,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補評和復評事項的公告》第二條規定:“納稅人若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在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確定的當年內,填寫《納稅信用復評申請表》”。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辦法》第三章規定對評價結果進行復核,主管稅務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評工作,并向納稅人反饋納稅信用復評信息或提供復評結果的自我查詢服務。
以上就是納稅人對納稅信用等級有異議的處理方法,希望對各位納稅人有所幫助,關注,了解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