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在取得增值稅專票后,發現該增值稅專票不能抵扣進項稅,為什么出現這種情況呢?下面跟小編來看看。
在《增值稅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用于非應稅勞務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金。非應稅勞務就是指除了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之外的勞務,舉個例子:小明的勞務是工地及電梯安裝勞務,這是屬于地稅的管理范疇,全稱是“營業稅應稅勞務”,并不是“增值稅應稅勞務”,因此,在“營業稅應稅勞務”中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票是不能抵扣進項稅的。
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專票在會計核算上,應將價稅合計全部計入安裝勞務的成本,納稅申報時,該發票可以不申請驗票,若申請驗票的也必須選擇“不抵扣”。
如果把不能抵扣的增值稅專票抵扣了,嚴格來說是違反稅法的,一旦被國稅部門查實,會被要求進項稅額轉出,到那時一旦公司留抵稅額不足,肯定會被要求補交增值稅及其滯納金的,若情節嚴重,還要被罰款。所以這種情況就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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