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會發放員工一些福利費,例如餐補,房補等,這類員工福利費企業是需要繳稅的嗎?下面跟著代賬小編來看看。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 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 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③ 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1. 企業從福利費中按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發放的供暖費補貼、防寒費、防暑費等,應并入職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一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2. 企業從福利費中發放給職工的實物,如中秋節的月餅、端午節的粽子等非貨幣性集體福利應該 按市場價、購買價或者其他價格折合成等額的貨幣額,并入職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一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3. 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按月按標準發放或支付的已實現貨幣化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納入工資總額,一并計征個人所得稅;
4. 企業給員工發放到工資卡里的餐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二款“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以上就是關于員工福利需不需要繳稅的回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關注,了解更多內容。